TVT体育官方网站桐城法院:酒店租赁起纠纷法庭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3-09-28 23:52:27    浏览:

  原告邓某(化名)诉称,其于2019年11月承包了第三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的酒店。2019年12月份,邓某与被告王某某(化名)经协商并经第三人同意后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原被告共同承包经营该酒店,并追加投资提升装潢档次等。2020年4月份,原被告就该酒店经营管理问题又达成新的一致意见,签订了《租赁协议书》,约定该酒店由被告王某某独自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在被告承包经营期间,因拖欠租金问题,原被告又于2020年12月重新签订了《承包经营协议》和补充协议,双方就前期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后续承包期限、租金支付及退出经营等问题作出了新的约定等。补充协议约定,被告2023年年初应一次性支付原告装潢承包金5万元,因被告明确表示不再履行主要债务,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被告退出经营场所,并向原告支付自2023年1月起至被告实际退出经营场所之日装潢承包金(每年5万元)、房租费(每年15万元)等。

  审理期间,被告王某某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认为是原告以只要被告承担整改费用就能取得房屋验收报告、恢复经营为由,哄骗被告与其签订了《承包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然而,该酒店二楼房屋安全整改一直没有办理、落实,致使被告茫然等待至今,以致经济损失惨重,故要求判决原告返还被告自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间给付的租金50万元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等。

  经过开庭审理,法官发现原告之所以起诉,是被告认为自己经营该酒店亏损不愿意支付2023年度的装潢承包金,便以租赁合同中包含的二楼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被告辩称自己签订承包合同共计四年,三年疫情自己都按约支付了房租等费用,今年疫情刚刚解封原告便起诉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无论是从双方约定还是情理上均不能成立,且二楼被查封后自己并没有再经营。

  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径直判决难以彻底解决矛盾,便邀请了该酒店的房东一起参与调解,经过法庭多次面对面、背靠背地运用“六尺巷调解法”做当事人工作,各方最终达成了新的一致意见,约定原被告之前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和补充协议均自本次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原告仅将该酒店一楼房屋租赁给被告用于经营酒店,二楼房屋不得从事酒店经营,被告承诺于最后一次预定宴结束后两天自动搬离该酒店并附搬离的物品清单,TVT体育app下载原告及房东均表示被告若按约自动搬离后免去其2023年尚未支付的房租和装潢承包金,否则被告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至此,一起酒店租赁案件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各方当事人均从中获得益处。(赵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