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T体育app君亭酒店创业板IPO过会:中端酒店A股第一股 2020年度净利润腰斩

发布时间:2022-11-29 00:50:41    浏览:

  本网财经讯,2月8日,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11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亭酒店”)首发获通过,中端酒店A股第一股呼之欲出。君亭酒店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013.50万股,募集资金3.44亿元,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

  资料显示,君亭酒店主要从事中高端精选服务连锁酒店的运营及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以长三角城市群为核心发展区域,并逐步向全国范围重点城市有序拓展。公司已经建立了成熟的多层次定位的中高端酒店品牌,其中“君亭酒店”品牌定位为东方艺术特色的中档精选服务酒店;“寓君亭”品牌定位为中档公寓酒店;“夜泊君亭”品牌定位为高档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酒店;“Pagoda君亭”定位为高档艺术设计酒店。如果君亭IPO成功,它将成为第一家登陆重要资本市场的中端酒店品牌,并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君亭酒店的扩张速度将大大提升。

  吴启元直接持有君亭酒店29,323,1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8.5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吴启元、丁禾系夫妻,丁禾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够产生重大影响,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君亭酒店总股本为6,040.5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013.50万股,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

  君亭酒店此次IPO拟募集资金3.44亿元,其中3.24亿元用于“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2038.00万元用于“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017年至2019年,君亭酒店总体业绩处于增长态势。其中,营业收入分别为3.22亿元、3.41亿、3.8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9亿元、0.56亿元和0.73亿元。

  君亭酒店近日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指出,2020年一季度,我国发生新冠肺炎重大传染疫情。为应对该重大疫情,各地政府采取了交通管控、封城、隔离、推迟复工日期等疫情控制措施,同时居民的商旅出行等受到一定程度限制。

  君亭酒店指出,公司旗下酒店主要面向商旅出行住宿客人,受此次疫情影响住宿需求也出现暂时性下降,公司2020年度尤其是上半年的出租率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阅字(2021)6300002号”《审阅报告》,君亭酒店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03.39万元,较2019年度下滑32.9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5.75万元,较2019年度下滑52.98%。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存在2020年度业绩下滑比例较大的风险。

  上述招股书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不利影响是偶然性且暂时性的。公司业绩受到较大影响主要体现在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范围的封城、隔离及交通管制极大的限制了商旅出行住宿需求,但该影响是偶发性且暂时性的。2020年二、三季度以来,国内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公司业绩快速恢复,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各项经营业绩指标已基本恢复至正常水平。

  尽管如此,但目前新冠疫情仍未完全消除。上述招股书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由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存在,部分地区持续出现境外输入病例、零星本地疫情案例,若未来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防控的局面发生重大不利转变,公司业绩仍存在变动或下滑的风险。

  成立之初,君亭酒店依靠长三角地区将业务逐步向全国拓展,然而发展至今,该公司的核心业务,即已开业的酒店服务区域仍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城市群,特别是浙江省。

  据招股书数据披露,君亭酒店业务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的长三角城市群(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和安徽省),报告期内,华东地区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2%、95.06%、95.65%和96.87%。其中,浙江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分别为51.02%、49.15%、47.41%和49.76%。

  同时,虽然君亭酒店目前的业绩处于稳增盈利态势,但其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却呈下滑趋势,分别为51.82%、32.51%、30.58%和6.75%。长期下去,或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在招股书中,君亭酒店称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将大幅上升。然而,该公司仍存在因利润水平在一定时期内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而导致的净资产收益率摊薄风险。

  还需要注意的是,君亭酒店曾为在创业板上市修正了过往3年的财报数据。据悉,早在2016年3月,该公司就公开在新三板挂牌转让。三年后正式提交了创业板上市申请,随后便立即宣布更正2016年—2018年新三板披露的三年年报中多处数据,其中一项数值为7500万元的债务就此消失。

  对此,君亭酒店曾解释称,公司于2016年从中国招商银行借入7500万元借款,并于当年归还。而在统计2017年借款的收支时,误将上述借款的收支一并统计在内,导致2017年当年借款收支统计数据有误,故对其进行差错更正。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君亭酒店已开业40家酒店,签约待开业酒店20家。在已开业的酒店中,直营酒店达16家、合资酒店1家、以及受托管理酒店23家。

  君亭酒店的综合毛利率总体呈下滑趋势,报告期内分别为37.87%、34.94%、34.86%和21.18%。在招股书中,该公司将下滑原因同样归结为疫情影响。不过在疫情发生之前,其综合毛利率已经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据招股书数据披露,2017年—2019年,行业综合毛利率平均水平分别为70.35%、70.04%和70.96%。可以看到,君亭酒店的综合毛利率远低于同行平均水平30—40个百分点,更低于锦江酒店首旅酒店600258股吧)等同业企业。对此,君亭酒店表示,主要由于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内容不同所致。不同于锦江酒店和首旅酒店将酒店房屋租赁费、酒店装修待摊费用支出、客房服务人员工资等主要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公司是将上述支出全部计入营业成本。因而,公司的酒店营收成本占收入比重远超上述两家公司。

  据《投资时报》报道,若将上述差异考虑在内,以每家公司营收减去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后的余额计算毛利率,君亭酒店2019年的毛利率则由2017年的32.47%滑至29.14%,仍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可以看到,占收入比重过高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或许才是造成君亭酒店毛利率较低、下滑的核心原因。数据披露,2017年—2019年该公司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合计占收入的比重分别达67.53%、70.33%和70.86%,总体呈增长态势。

  君亭酒店于2016年3月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挂牌期间,公司未受到过股转公司的处罚。但在报告期内,君亭酒店受到的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就有七起。

  2017年1月20日,义乌市公安消防支队对义乌华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义公(消)行罚决字[2017]0025号),认定义乌华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规定,义乌市公安消防支队据此对义乌华丰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1月23日,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上海同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020160046号),认定上海同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根据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据此对上海同文处以没收卫星接收机、处罚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5月25日,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华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市管处字〔2017〕3017号),认定杭州华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两台电梯的检验合格有限期已过时效并未上报相关机构检验仍在通电使用,存在事故隐患。根据规定,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据此对杭州华闰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使用超期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2018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对杭州千越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杭国简罚[2018]10599号),认定杭州千越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增值税(其他现代服务)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据此对杭州千越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杭州湖滨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杭上卫公罚告〔2018〕0268号),认定杭州湖滨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酒店前台接待人员黄师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从事顾客接待工作。根据规定,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据此对杭州湖滨处以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8月28日,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对杭州湖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上卫公罚[2019]0244号),认定杭州湖滨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酒店客房、前台未放置安全套,也未设置安全套售套机。根据规定,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及《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对杭州湖滨处以警告、TVT体育官网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22日,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健康局对杭州华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下卫公罚[2019]3154号),认定杭州华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9月30日,经检查发现一楼大厅装饰架上的花瓶有积水,内有蚊幼滋生;九楼布草间未按规定摆放浴巾、毛巾。根据规定,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健康局对杭州华闰合并处以警告、罚款3,000元(其中第一项处罚款1,000元、第二项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1、公司2020年经审阅的净利润较2019年下滑50%以上,但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恢复明显好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公司代表说明:(1)新冠疫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业绩恢复明显好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主要以租赁物业开展酒店运营业务。请公司代表说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未来相关财务成果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公司代表说明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1、请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因新冠疫情享受租金和社保减免、税收优惠等短期政策对2020年业绩的影响,以及上述政策的不可持续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并在重大事项部分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请公司预估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未来相关财务成果的影响,并进行补充披露。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